招聘招标

Tender Recruitment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于:2025-09-29 14:4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53周岁(即1971年9月1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进入昆明卫生人才网(网址:www.kmwsrc.com.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详细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20251231日之前),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通过网络报名单位审核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采用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或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确认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4)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岗位所需材料。

(三)面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限招聘次数、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1.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由招聘单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调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调动)人员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调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调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调动)。

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录(聘)用关系。聘用(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道,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取消其聘用(调动)资格。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附件详见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链接如下: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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