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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咨询论证公告

发布于:2025-11-04 10:34

为保障我院临床诊疗工作的持续开展,规范医用气体采购管理,依据我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咨询论证,特邀请社会企业参加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咨询论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院日常运营所需医用气体的持续性采购,服务覆盖院区内临床、检验、科研等多领域气体使用需求,预计年采购金额约37.5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各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咨询论证内容

1.采购需求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医用气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供应时效(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等是否符合临床实际需求。

2.采购范围完整性:本次拟采购气体品类及相关服务如下,是否需补充调整:

3.气体品类:液态医用氧(杜瓦瓶)、液氮、医用氧(15L 以下/1540L)、二氧化碳(40L)、一氧化氮、高纯氩气、高纯乙炔、医用液氧等;

4.配套服务:杜瓦瓶及40L以下钢瓶的检测维护(含瓶身、安全阀、压力表检测)、钢瓶免费提供等。

5.资质要求合规性:对供应商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要求是否科学合理。

6.定价机制合理性:各类气体单价及结算方式(按实际提货量结算)的设置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7.其他建议:对采购流程优化、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论证参与方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气体充装范围)及《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氧生产范围)。

3.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医用氧气态经营范围),并出具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核准证。

4.具有2023年至今至少2个医疗机构医用气体供应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息查询截图)。

四、参与方式及要求

1.资料提交内容:需提交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需明确针对本公告第二部分内容的方案及依据)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咨询论证材料”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提交时间:202511617:00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碧潭街326号(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三号楼516后勤安保部办公室)。

3.其他要求: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kmsfyhqfwb@126.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名称]+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咨询论证材料。

五、论证安排

论证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受邀参与的潜在供应商以PPT方式阐述详细方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7702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