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增儿科、新生儿科特需病房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发布于:2026-02-27 17:09
为满足患儿住院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温馨舒适的住院环境,让患儿享受更为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健委 云南省人社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文件精神,我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执行价格,按文件要求,在执行前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110900001t | 特需病房 (儿科B) | (1)病房面积25-30平方米套间,高档装修,配置沙发、陪护床、儿童马桶、卫生洗浴等相关生活配套; (2)多学科技术支持。对于有特殊治疗需求或疑难杂症者,可请全院多学科主任、专家会诊,共同制定诊疗方案,并由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医疗组长、高年资护理人员进行全程护理服务; (3)为患儿和家属提供一对一的医疗保健、心理卫生、家庭护理等知识的咨询与指导; (4)协助相关检查预约并陪同完成检查。 | 床日 | 560.00 |
2 | 110900001t | 特需病房 (母婴同室) | (1)25-30平方米套间,暖色调高档装修,分医疗护理区、母婴休息区、陪护区,隐私性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设母婴同室病床、专用沐浴及抚触设施,配备母乳储存冰箱、温奶器,支持母乳喂养; (3)由新生儿科主任 / 副主任医师任主管医师,对于有特殊治疗需求或疑难杂症者,可请全院多学科主任、专家会诊,由高年资护理人员进行全程护理服务提供新生儿抚触、袋鼠式护理等专业护理服务。定期评估新生儿发育情况,共同制定调整诊疗与护理方案; (4)一对一提供母乳喂养,婴儿皮肤护理指导,随时响应家长照护疑问,传递科学育儿理念; (5)协助陪同婴儿完成院内检查,减少家长奔波。 | 床日 | 560.00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5日
监督咨询电话:
医保办(物价科):0871-63614578
客服中心:0871-63629262